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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车辆档案袋里都有什么_二手车基础档案资料目录

tamoadmin 2024-06-16 人已围观

简介1.二手车入公户上牌照需要什么材料2.二手车从外地迁回老家要什么资料3.二手摩托过户需要哪些材料4.二手车交易都需要什么资料流程5.二手车上牌的资料是不是都在提档那个档案袋里?6.档案目录的标准格式7.二手车交易规范内容是什么提汽车档案要看你是办理什么业务了,一、小车变车牌提档案需提供车辆购置税证,登记证书,行驶证。车主凭介绍信及其他相关证明(如调令、交易发票)填写《机动车过户审批申请表》,办理转

1.二手车入公户上牌照需要什么材料

2.二手车从外地迁回老家要什么资料

3.二手摩托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4.二手车交易都需要什么资料流程

5.二手车上牌的资料是不是都在提档那个档案袋里?

6.档案目录的标准格式

7.二手车交易规范内容是什么

二手车车辆档案袋里都有什么_二手车基础档案资料目录

提汽车档案要看你是办理什么业务了,

一、小车变车牌提档案

需提供车辆购置税证,登记证书,行驶证。

车主凭介绍信及其他相关证明(如调令、交易发票)填写《机动车过户审批申请表》,办理转籍手续。

车辆经安全检查合格后,公安车管部门将收缴原号牌及行驶证,并在其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申请表》的变更登记栏内签注"转至某省某地公安处(局)车辆管理所";

并加盖机关印章,连同《机动车转出通知单》装入档案,密封后邮寄或交车主本人带到新的车辆管理所办落户手续。

车辆管理部门发给车主临时号牌,以便行驶至新的车主地址。

二、车辆过户提档

车辆过户提档是针对二手车,也只有二手车交易中才会有,很多人在购买二手车的过程中会忽略很多事情,这也造就了很多人在购买二手车之后,车辆使用出现一些问题,所以在购买二手车时,一定要办理齐全的手续。

开二手车交易发票、拓印车架、发动机号(肉眼看不到的要到修理厂拓印1份)、拆牌照相、到档案室对档、验车、车管所大厅受理、包车管所档案即”大档”。

在车辆过户提档中,还需要注意的有三点。

1、外迁时应提前在落户地车管所咨询,问清楚车管所的名称。

2、外地落户需要车辆的交强险,所以外地上牌之前不要退车辆保险,等到车上完牌照之后再回来退商业险和交强险。

3、办理过户前要处理完车辆的违章记录开交易税发票→机动车辆拓钢印→机动车辆查档→检测站验车→收回原牌照→内部审查办理过户→附加费证过户→保险过户。

机动车档案查询

一、办事条件:

(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机构等因办案需要查阅机动车档案的,提交查询公函和经办人工作证明。律师事务所机构查询档案,要提供办案的相关证明以及案件当事人的书面委托。

(二)机动车所有人查询本人的机动车档案的,需要提交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属于单位的还应该出具查询申请和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应该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机构等因办案需要查阅机动车档案的,提交档案查询公函和经办人工作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人查询本人的机动车档案的,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三)机动车所有人:填写《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查询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机构人员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车辆管理所档案科窗口办理。(在车管所办证大厅自动叫号机选择相应业务种类领取叫号纸等候)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机构等因办案需要查阅机动车档案的,工作人员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车辆管理所档案科库房查阅。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二手车入公户上牌照需要什么材料

所需的证件: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个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公章、委托书、转让证明等);

2、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原件;

3、刑侦验车通知书;?

4、机动车标准相片2张;?

5、车架号码/发动机号拓印膜3套;

6、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原件;

所需要的手续:

申请提档过户的车辆,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证明、凭证。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30日的临时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由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管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各地车管所的规定不同,具体问题可以提前咨询机动车归属地车辆管理所。

需要注意的是,拿到档案后千万不能拆封。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车档案提取: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四)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参考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_百度百科

二手车从外地迁回老家要什么资料

1、卖方需要准备的手续原车主(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若是公户,则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

2、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原始购车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购置税完税证明;

3、买方需要准备的手续新车主身份证原件1张、复印件3张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若是公户,则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限购地区还需准备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原件一张,复印件3张如果买方是外地户口上当地牌照,另需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

车主身份证原件(如果代办需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绿本)车辆原始购车发票或最后一次过户发票车辆行驶证。

二手车上户需要到当地车辆管理所进行上户。所需证件具体如下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填写《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新车主身份证明材料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如有代理需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原车主身份证明材料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一、二手车上牌照需要什么手续

车主身份证原件(如果代办需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绿本),车辆原始购车发票或最后一次过户发票

车辆上牌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交验车辆: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的车辆的标准照片;机动车来历凭证,但海关监管车辆除外;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

二、新车可以多长时间不上牌照

车上牌的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但要上路行驶就必须办理临时牌照或依法上牌。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七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转让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让和变更事项,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制作上传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申请机动车转入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或者摩托车在转入地交易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

第二十八条 二手车出口企业收购机动车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让待出口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六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二手摩托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要办理二手车外迁手续,提取车辆的大、小档案,需要的资料:

拓号、行驶证、登记证、车辆购买原始发票或过户票、作价单、买卖双方身份件原件或临时身份证、过户合同(公户:粘贴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复印件(登记证、发票、原车主身份证各1份,行驶证2份、买方身份证3份),买卖双方委托书及《机动车转移登记表》。

如卖方公户需提供资金票、法代、合同卖方处盖公章。

如买方公户需提供法代、合同买方处盖章、《机动车转移登记表》盖章。

一般需要5个工作日才能办完。

二手车交易都需要什么资料流程

摩托车过户都需要什么手续?

(1)机动车来历证明;

(2)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

(3)机动车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5)机动车技术资料档案袋;

(6)《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7)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

(8)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卖方带上行驶证、登记证书、双方身份证去当地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缴二手车交易税;你和卖家带上所有证件去摩托车上户的交管所办理机动车过户,拓印车架号拍照那些都没另外收费的,大概一共花了100多元。

需要的手续及其费用如下:《机动车注册、转入、转移登记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旧行驶证,旧机动车号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50~100元)车管所收取的费用,摩托车牌照费70元,制作新行驶证15元,摩托车确认检测费30元。

以下的车是不予以过户的:

1、凡是未上“交强险”的车辆,不能办理过户;

2、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及变更载货重量、乘员人数的;

3、申请车主无法代理原车主办理过户手续;

4、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要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5、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6、走私、海关监管、盗窃的汽车无法过户;

7、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未满的;

8、营转非到达报废年限的或在1年时间内将报废年限的;

9、对于迁出和迁入的二手车,未达当地要求标准的不能过户;

10、也的确存在一些特殊原因造成了正规车的无法过户,如老旧破车多次转手没有过户辗转反侧成了流浪者,如今已经找不到原车主了。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18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二手车上牌的资料是不是都在提档那个档案袋里?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身份证。卖方出示车主身份证,用以证明车主的合法公民身份;买方同样也需要出示身份证证明其合法的公民身份;如果买方为外地人,但是想要上当地的拍照,则需要出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居住证)。

3、车辆登记证。车辆登记证相当于车辆的身份证,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其上记录着车辆的有关情况,在二手车怎么过户和上牌的过程中极为重要,卖方需出示车辆登记证才能表明其车辆的所有权,如果在交易的过程中,卖方以各种理由为借口不出示车辆登记证,那么买方就必须有所警惕,因为车辆很有可能是非法盗窃得来的黑车。

4、车辆行驶证。车辆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法定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因此,车辆行驶证是车辆过户手续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手续,因为如果缺了它,你过户到的车辆是不能到道路上行驶的,这就相当于你买了个大玩具,而不是可以开出门的车。

5、购车原始发票或过户票。按照规定,丢失机动车发票后,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而且重新补开机动车售票发票的程序很麻烦,所以广大车主想知道二手车怎么过户和上牌的,在购买新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开具发票并妥善保存。

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如果卖方是单位的话还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如果买方是单位,也要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

7、二手车买卖合同。二手车买卖合同在二手车怎么过户和上牌中极为重要,在签订之前必须注意合同的规范化,车辆信息要透明。避免不法分子在内容中利用“文字游戏”钻了空子损害买方的利益。

8、属于小、微载客车辆,还需提交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扩展资料:

在一些限号的城市,例如北京,你就必须有指标才能够买二手车了,材料中还要附上“北京市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才能进行过户。

过户完成后,还有保险的过户问题。其中交强险是随车走的,如果没有按时交纳,按照法律是禁止上路的。而商业险则可以继承前车主的保险或把之前的保险退掉并自己上新的商业险。保险过户建议大家去原保险公司,在二手车市场内过户需要交纳几百元的“代办费”,去原保险公司则完全免费。

如果是在外地购买二手车则需要按照相应城市的二手车限迁政策提档及过户,不符合标准则无法交易。如果符合标准,外迁车辆所需的外迁证明,需要5-7个工作日才能提出档案。如果时间实在不方便,二手车过户也可以代办,不需要车主本人去,只要将以上材料携带齐全,并出具代办委托出以及代办人个人证件材料即可。

参考资料:

二手车过户-百度百科

档案目录的标准格式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的,都在提档那个档案袋。不需要准备。

政府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再延长三年,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专家表示,这将促进二手车消费市场潜力进一步释放。?

二手车出口专题会议,正式启动二手车出口工作。首批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地区为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台州)、山东(济宁)、广东、四川(成都)、陕西(西安)、青岛、厦门10个省市。

公平价二手车鉴定评估是经国家商务部批准成立并颁发有《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的有互联网估值平台,现有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具有全国旧机动车鉴定估价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估价师4名和中级估价师2名,其他专业员工12名,注册资金100万元。

公司成立以来,不断创新经营理念,着力塑造品牌形象,以客观评估、规范交易为中心,以全方位服务、产业化发展为方向,严格规范管理,优化服务环境,强化员工培训学习。

提高本行业的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逐步形成了具有创新理念的“公平价”服务模式,构建了自己特色的二手车估价、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等,确保了二手车交易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二手车交易规范内容是什么

我觉得应该是填写卷内每个文件的名称,如果你们单位另有规定除外。

在中国的档案馆中仍以手检目录为主,其中常用的有案卷目录、分类目录、专题目录、主题目录、全宗文件目录、人名目录等。

②由档案人员用钢笔或中性笔书写,要求字体端正,整齐美观。③共性资料相同的十户以上,由档案人员抄写后,微机打印。文件号:即文件字号,指发文机关编写字号的文件。页号:指卷内文件所在之页的编号。

可参考以下范本:标题居中,2号方正小标宋,不加粗。正文标题(?),3号黑体,不加粗,句末不加标点符号,(在序号后是、)然后回行。

案卷目录号应根据全宗内档案整理状况设置。可按不同时间,不同组织机构,不同保管期限,不同专题或不同载体形态设置案卷目录号。第一案卷目录所含案卷数量以三位数为宜。

word一般排版格式:首行缩排2字元,单倍行距。标题2号黑体字,内容3号字宋体、仿宋或楷体。也可根据自己所需大小调整。

为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指导交易各方进行二手车交易及相关活动,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下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二手车交易规范内容是什么

《二手车交易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的服务、经营行为,以及二手车直接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明确交易规程,增加交易透明度,维护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二手车交易及相关的活动适用于本规范。

第三条二手车交易应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公开的原则,严禁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在各自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五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按下列项目确认卖方的身份及车辆的合法性:

一卖方身份证明或者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合法有效;

二车辆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真实、合法、有效;

三交易车辆不属于《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交易的车辆。

第六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核实卖方的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车辆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与卖方身份证明名称一致;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售的车辆,应附有资产处理证明;

二委托出售的车辆,卖方应提供车主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三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的车辆,应具有车辆收购合同等能够证明经销企业拥有该车所有权或处置权的相关材料,以及原车主身份证明复印件。原车主名称应与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名称一致。

第七条二手车交易应当签订合同,明确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交易合同包括:收购合同、销售合同、买卖合同、委托购买合同、委托出售合同、委托拍卖合同等。

第八条交易完成后,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下列法定证明、凭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车辆转移登记手续:

一买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拍卖公司按规定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五属于解除海关监管的车辆,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应在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所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在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完成车辆转移登记后,买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持新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到有关部门办理车辆购置税、养路费变更手续。

第九条二手车应在车辆注册登记所在地交易。二手车转移登记手续应按照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在原车辆注册登记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需要进行异地转移登记的,由车辆原属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转出手续,在接收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转入手续。

第十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根据客户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在收取服务费、佣金时应开具发票。

第十一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经销企业、拍卖公司应建立交易档案,交易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规范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复印件;

二购车原始发票或者最近一次交易发票复印件;

三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或者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四委托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或者机构代码证书以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五交易合同原件;

六二手车经销企业的《车辆信息表》(见附件一),二手车拍卖公司的《拍卖车辆信息》(见附件二)和《二手车拍卖成交确认书》(见附件三);

七其它需要存档的有关资料。

交易档案保留期限不少于3年。

第十二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营主体发现非法车辆、伪造证照和车牌等违法行为,以及擅自更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和调整里程表等情况,应及时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并有责任配合调查。

第二章收购和销售

第十三条二手车经销企业在收购车辆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一按本规范第五条和第六条所列项目核实卖方身份以及交易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并查验车辆的合法性;

二与卖方商定收购价格,如对车辆技术状况及价格存有异议,经双方商定可委托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车辆技术状况及价值进行鉴定评估。达成车辆收购意向的,签订收购合同,收购合同中应明确收购方享有车辆的处置权;

三按收购合同向卖方支付车款。

第十四条二手车经销企业将二手车销售给买方之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测和整备。

二手车经销企业应对进入销售展示区的车辆按《车辆信息表》的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在显要位置予以明示,并可根据需要增加《车辆信息表》的有关内容。

第十五条达成车辆销售意向的,二手车经销企业应与买方签订销售合同,并将《车辆信息表》作为合同附件。按合同约定收取车款时,应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并如实填写成交价格。

买方持本规范第八条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二手车经销企业向最终用户销售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行驶里程在6万公里以内的车辆(以先到者为准,营运车除外),应向用户提供不少于3个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量保证。质量保证范围为发动机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等。

第十七条二手车经销企业向最终用户提供售后服务时,应向其提供售后服务清单。

第十八条二手车经销企业在提供售后服务的过程中,不得擅自增加未经客户同意的服务项目。

第十九条二手车经销企业应建立售后服务技术档案。售后服务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车辆基本资料。主要包括车辆品牌型号、车牌号码、发动机号、车架号、出厂日期、使用性质、最近一次转移登记日期、销售时间、地点等;

二客户基本资料。主要包括客户名称(姓名)、地址、职业、****等;

三维修保养记录。主要包括维修保养的时间、里程、项目等。

售后服务技术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第三章经纪

第二十条购买或出售二手车可以委托二手车经纪机构办理。委托二手车经纪机构购买二手车时,应按《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进行。

第二十一条二手车经纪机构应严格按照委托购买合同向买方交付车辆、随车文件及本规范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

第二十二条经纪机构接受委托出售二手车,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及时向委托人通报市场信息;

二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出售合同;

三按合同约定展示委托车辆,并妥善保管,不得挪作它用;

四不得擅自降价或加价出售委托车辆。

第二十三条签订委托出售合同后,委托出售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二手车经纪机构交付车辆、随车文件及本规范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

车款、佣金给付按委托出售合同约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买卖的二手车,应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开具国家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

第二十五条进驻二手车交易市场的二手车经纪机构应与交易市场管理者签订相应的管理协议,服从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的统一管理。

第二十六条二手车经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二手车经纪活动。

二手车经纪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二手车的收购、销售活动。

第二十七条二手车经纪机构不得采取非法手段促成交易,以及向委托人索取合同约定佣金以外的费用。

第四章拍卖

第二十八条从事二手车拍卖及相关中介服务活动,应按照《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九条委托拍卖时,委托人应提供身份证明、车辆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及其它相关材料。拍卖人接受委托的,应与委托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

第三十条委托人应提供车辆真实的技术状况,拍卖人应如实填写《拍卖车辆信息》。

如对车辆的技术状况存有异议,拍卖委托双方经商定可委托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车辆进行鉴定评估。

第三十一条拍卖人应于拍卖日7日前发布公告。拍卖公告应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体发布,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拍卖的时间、地点;

二拍卖的车型及数量;

三车辆的展示时间、地点;

四参加拍卖会办理竞买的手续;

五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拍卖人应在拍卖前展示拍卖车辆,并在车辆显著位置张贴《拍卖车辆信息》。车辆的展示时间不得少于2天。

第三十二条进行网上拍卖,应在网上公布车辆的彩色照片和《拍卖车辆信息》,公布时间不得少于7天。

网上拍卖是指二手车拍卖公司利用互联网发布拍卖信息,公布拍卖车辆技术参数和直观,通过网上竞价,网下交接,将二手车转让给超过保留价的最高应价者的经营活动。

网上拍卖过程及手续应与现场拍卖相同。网上拍卖组织者应根据《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有关条款制定网上拍卖规则,竞买人则需要办理网上拍卖竞买手续。

任何个人及未取得二手车拍卖人资质的企业不得开展二手车网上拍卖活动。

第三十三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签署《二手车拍卖成交确认书》。

第三十四条委托人、买受人可与拍卖人约定佣金比例。

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拍卖佣金比例未作约定的,依据《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收取佣金。

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按委托拍卖合同的约定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

第三十五条拍卖人应在拍卖成交且买受人支付车辆全款后,将车辆、随车文件及本规范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交付给买受人,并向买受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如实填写拍卖成交价格。

第五章直接交易

第三十六条二手车直接交易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法定代理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二手车直接交易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

第三十七条二手车直接交易双方或其代理人均应向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提供其合法身份证明,并将车辆及本规范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送交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进行合法性验证。

第三十八条二手车直接交易双方应签订买卖合同,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二手车直接交易的买方按照合同支付车款后,卖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将车辆及本规范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交付买方。

车辆法定证明、凭证齐全合法,并完成交易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如实填写成交价格。

第六章交易市场的服务与管理

第四十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具有必要的配套服务设施和场地,设立车辆展示交易区、交易手续办理区及客户休息区,做到标识明显,环境整洁卫生。交易手续办理区应设立接待窗口,明示各窗口业务受理范围。

第四十一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在交易市场内应设立醒目的公告牌,明示交易服务程序、收费项目及标准、客户查询和监督电话号码等内容。

第四十二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制定市场管理规则,对场内的交易活动负有监督、规范和管理责任,保证良好的市场环境和交易秩序。由于管理不当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及时受理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协助客户挽回经济损失,保护消费者权益。

第四十四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在履行其服务、管理职能的同时,可依法收取交易服务和物业等费用。

第四十五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牢固树立为客户服务、为驻场企业服务的意识,加强对所属人员的管理,提高人员素质。二手车交易市场服务、管理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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