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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交易市场本溪,本溪市二手车市场百姓网

tamoadmin 2024-07-02 人已围观

简介2018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让整个二手车行业人员的神经再次绷紧。在所有限制二手车行业发展的因素中,只有限迁这一项是既影响经销商,也影响消费者的,因此它受到全行业的关注。任何有关限迁的新政策,都会在行业里引发激烈的讨论。在市场中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二手车从业者们对两会政府报告中取消限迁政策的决定,表示非常支持,也非常振奋。在此之前出台的有关“解限”的政策,从未达到过如此高度,

二手车交易市场本溪,本溪市二手车市场百姓网

2018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让整个二手车行业人员的神经再次绷紧。在所有限制二手车行业发展的因素中,只有限迁这一项是既影响经销商,也影响消费者的,因此它受到全行业的关注。任何有关限迁的新政策,都会在行业里引发激烈的讨论。

在市场中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二手车从业者们对两会政府报告中取消限迁政策的决定,表示非常支持,也非常振奋。在此之前出台的有关“解限”的政策,从未达到过如此高度,这将极大程度鼓舞着二手车从业人员,提高了他们对行业未来发展的信心。加之此前颁布的一系列破除限迁的政策,确实推动了国内二手车市场稳步高速发展。

经过过去两年的发展,大多数地区已经解除了限制二手车迁入的政策。根据2017中国统计年鉴数据以及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的统计, 2018年以来,相继有山西,吉林,安徽等省以及本溪,辽宁葫芦岛,四川绵阳等省市解除了二手车限迁政策。截止至2018年2月底,共计126个城市依照文件要求全面解限。

限迁的取消,为国内二手车市场带来强劲的增长动力。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介绍:“2018年1月份全国二手车的转籍比例为30.34%,较上月上升4.44个百分点。在过去从来没有出现过30%转籍的,这是一个很高的比例。”

这里提到的“转籍”即二手车外迁。2018年1月份二手车的转籍比例达到30.34%,确实是前所未有的。为何出现这样高的转籍比例?据罗磊分析,1月份出现了一波“解限”小高潮, 1月份全国超过20个城市分别出台了取消二手车限迁的政策。特别是一些大城市打开限迁,对二手车转籍比例提升具有很大帮助。这一波“解限”小高潮对活跃二手车市场也有非常大的贡献,所以才会出现1月份二手车转籍比例30.34%的增长。

行业发展趋势一片大好,同时也要正视几个问题。

1.二手车市场日渐活跃,如何消化市场存量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乘用车新车销量为2471.83万辆,同比小幅增长1.40%,创下近10年来乘用车新车销量的最低增速。相比而言,二手车市场则显得后劲十足。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统计,2017年全国二手车累积交易1240.09万辆,累计同比增长19.33%。与新车市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中国汽车市场的人均保有量在持续上涨,而新车销量的增速在放缓,二手车交易量逐年攀升,这说明二手车在未来汽车市场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汽车保有量达2.17亿辆,拥有驾照的人达3.42亿名。同时,机动车转移登记业务量持续增长,二手车交易市场活跃。2017年,全国共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业务1942万笔,与2016年相比,增加256万笔,增长15.21%。从统计情况看,近五年机动车转移登记业务量以年均218万笔的速度持续增长,反映出二手车交易市场日益活跃。

面对上亿的汽车保有量和不断增长的二手车消费需求,如何实现供需平衡是整个行业都需要考虑的问题。

2.如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二手车全国大流通

众所周知,中国二手车市场交易主体依然是依托在有形二手车交易市场内的中小型二手车经销商,数量庞大,规模零散,服务辐射范围有限,绝大部分只能服务本地及周边交易。但距离真正的二手车全国大流通市场的形成,仍面临诸多困难。

目前,我国二手车流向呈现四大趋势:一是从城市流向乡镇;二是从东部流向西部;三是从经济发达地区流向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四是从高收入者流向中低收入者。要实现常态化的二手车自由流通,除了解禁限迁外,更需要拥有全国布局能力且综合实力强大的全国性二手车企业。

近几年来,二手车电商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弥补了二手车交易市场对终端消费者及入驻商户存在的服务短板 , 整合互联网、金融、售后、配套服务,为入驻商户拓展车源渠道、拓宽销售渠道、丰富售后产品,并依托现代技术提高车况、车价的透明度,全国统一展示,消除地方差异。

在解决区域局限的问题上,不少企业都在寻求突围和创新。如传统模式的安吉物流,利用互联网进行创新的跨区域拍卖平台,以及优信二手车建立的全国性购车服务等,都在一定意义上促进了二手车的全国性流通。

3.二手车交易基础服务亟待完善

二手车的自由流通必须依靠成熟、完善的基础设施服务。二手车交易过程包含车辆验证、身份查证、交易鉴证、违章查询、代征税款、转籍过户等一系列繁杂和繁琐手续,加上各地对于二手车交易各环节规定、标准千差万别,进一步增加了二手车跨区域交易的难度,大大降低了二手车交易效率。因此,在实现二手车全国性流通之前,首先要完善二手车交易的基础服务。

此外,信息透明度关乎二手车行业的整体发展,特别是跨区域交易二手车,车况透明的程度,对于建立市场信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按照行业的发展,二手车全国性流通是未来的趋势之一。在破除限迁之后,二手车经销商及相关企业必须大力解决二手车的车况透明度问题。

首先,与欧美、日本等国家相比,中国没有官方的二手车真实透明的历史记录可供查询。近几年来,行业协会机构以及二手车从业企业、平台都在积极探索二手车信息透明化的问题,逐渐成长起来一批第三方独立、专业的检测机构。此外,跨区域的交易平台也在探索如何实现车况透明的方法。比如优信二手车推出的视频看车、优信认证等服务,从售前到售后保证交易连贯性,为全国二手车大流通提供保障服务,也为其打下坚实基础。

其次,政府监管方面,规章制度对交易行为约束力度小。对于隐瞒二手车车况及带来的后果,没有强制性的法律法规,更多是流程规范而不是交易商品规范,例如:《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二手车交易规范》。这也导致违法成本低,造成二手车市场不透明问题的存在。

综上所述,二手车市场真正意义上的‘爆发’还有一段距离,这需要更多扎实稳步的工作推进。只有国家层面、行业协会以及平台企业等共同努力,才能真正迎来一个真正繁荣发展的二手车市场。

1.判一个月外依然开发票是以下的案子。

2.虚开发票(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是指纳税人以下不法行为:

(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提示:为自己开具发票,主要是指自开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和二手车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是指发票的采购方信息、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等票面要素与实际交易业务不一致。

是否认定为刑法上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应注意三个要件:

1.从主体层面看企业是否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

2.从主观层面看企业是否具有骗税目的;

3.从结果层面看企业是否造成了国家税款损失。(税务部门的行政处罚原则上不受影响)

特例:纳税人通过虚增增值税进项税额偷逃税款,但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

(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第二章 虚开发票的量刑标准

一、虚开专用发票或可退税、抵扣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二、虚开其他发票

虚开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章 案例选编

实务中有经常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获刑的案例。笔者自裁判文书网搜集了近年(一审判决日期在2019年至2021年)比较典型的几起案例以供参考。

(一)《潘秀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20)浙10刑初70号)

案情简介: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间,潘秀德(本案案发时,已因它案于2015年11月18日被温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5日被依法逮捕,2016年12月13日被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案号:(2016)浙1081刑初2060号)与陈海华事先串通,经王路等人介绍,在无实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温岭市振达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和温岭市金强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支付贴点的方式取得天津亿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天津津旅物贸实业有限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共476份,发票金额合计439 768 771.5元,税额合计74 760 691.25元。上述476份发票已抵扣,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共计74 760 691.25元。(该案采用资金空转模式,试图掩盖无实际交易的事实。具体操作模式举例:陈海华账户-金强公司账户-亿勤公司账户-张玉发账户-邓云香账户-王某账户-陈海华账户)

判决结果:被告人潘秀德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与前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被告人潘秀德违法所得人民币74 760 691.25元,上缴国库,与同案犯陈海华承担共同退赔责任。

(二)陈海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9)浙10刑初34号)

案情简介:2013年8月至2015年6月间,被告人陈海华(因本案于2018年4月19日被温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6日被逮捕)与潘秀德事先串通,经人介绍,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温岭市振达废旧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潘秀德)和温岭市金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海华),以支付贴点取得天津亿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天津津旅物贸实业有限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共539份,发票金额合计487 171 492.14元,税额合计82 819 153.76元。上述539份份发票已抵扣,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共计82 819 153.76元。被告人陈海华负责管理资金账户,以完成资金的虚转。

(该案虚转模式举例:购票资金通过振达公司账户-津旅公司账户-关联公司账户-邓某账户-王某1账户-陈海华账户-潘秀德账户-振达账户;振达公司账户-津旅公司账户-关联公司账户-邓某账户-黄某2账户-王某2账户-陈海华账户-潘秀德账户-振达公司账户;振达公司账户-津旅公司账户-关联公司账户-邓某账户-林某1账户-潘秀德账户-振达公司账户;振达公司账户-津旅公司账户-关联公司账户-黄某2账户-林某1账户-陈海华账户-潘秀德账户-振达公司账户;振达公司账户-津旅公司账户-关联公司账户-蔡某账户-黄某2账户-林某1账户-陈海华账户-潘秀德账户-振达公司账户)。

判决结果:被告人陈海华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陈海华违法所得人民币74 760 691.25元,上缴国库,并对(2016)浙1081刑初2060号刑事判决的第(四)项8 058 462.51元追缴事项承担共同退赔责任。

(三)汪某某等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事一审案件刑事判决书((2021)沪0118刑初1027号)

案情简介:2015年11月至2018年12月,被告人陈某某、汪某某(2020年4月23日被抓获)。夫妻在共同经营上海A有限公司、顺通代理记账(上海)有限公司期间,明知唐某(已判刑)的上海B有限公司、上海C有限公司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下,仍然为两家公司提供代理记账、领购空白发票、应付税务稽查等帮助行为,从中非法获利。期间,上海B有限公司、上海C有限公司共计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人民币4,542万余元,税额计人民币653万余元;另采取支付开票的方式取得上海D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人民币4,737万余元,税额计人民币687万余元。其中,陈某某、汪某某为上述两家公司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2,500余份,收取代理费人民币5万余元,收取所谓“疏通关系”费用人民币4万元。审理中,被告人陈某某、汪某某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人民币9万元。

判决结果:被告人陈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被告人汪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人民币9万元予以没收。

(四)梁某某、顾某虚开发票一审刑事判决书((2020)沪0101刑初1037号)

案情简介:被告人梁某某在担任新昌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区域董事期间,为少缴个人所得税,指使该公司财务被告人顾某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通过徐燕燕(另案处理)向他人购买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以在单位入账报销后套取薪酬。顾某于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间通过徐燕燕购买虚开的普通发票30份,金额合计人民币804,000元。2020年4月9日,被告人梁某某、顾某经电话通知到案。现梁某某已补缴全部税款。

判决结果:梁某某、顾某虚受增值税普通发票,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发票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被告人梁某某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顾某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五)梁昌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二审刑事裁定书((2021)川10刑终13号)

案情简介:2015年,被告人梁昌齐(2019年11月5日被取保候审,2020年11月5日被逮捕)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其实际控制的威远齐奇花卉苗木种植场等7户企业的名义,为辽宁本溪冠宝药业有限公司等10户企业开具农产品销售增值税普通发票共计198份,票面合计金额155 891 020元,均可按发票金额计提13%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辽宁本溪康泉药业有限公司、冠宝药业有限公司、仁安医药有限公司、本溪瑞兴药业有限公司使用梁昌齐开具的22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已抵扣进项税共计4 968 736元。梁昌齐收受违法所得3500元。

判决结果((2020)川1024刑初111号作出本判决,(2021)川10刑终13号维持原判):梁昌齐为他人虚开可以用于抵扣税款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构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三千五百元。

(六)平昌县华信益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适葵十葵生物有限公司、平昌康盛达药业有限公司等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21)川1923刑初33号)

案情简介:被告人鲁江在2015年5月至2016年2月期间,分别成立了被告单位华信公司、适葵公司、康盛达公司,系三家被告单位的法定代理人或实际出资负责人,被告人鲁江及被告单位先后在平昌县等地经营中药材种植、初加工、收购等活动。2016年5月,被告人鲁江在销售所种植的中药材过程中,应购货方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和虚开发票金额2%的返点,鲁江没有实际购进农产品情况下,利用在被告单位种地的当地村民的身份证件,使用被告单位领用的《四川增值税普通发票》,为自己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共计161份,票面金额共计13 827 769.68元,用于抵扣购货方的销项税及已方的进项税。平昌县国家税务局于2017年5月24日分别对华信公司、适葵公司、康盛达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22万元、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17年12月5日,被告人鲁江接到平昌县××局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判决结果:被告单位平昌华信益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适葵十葵生物有限公司、平昌康盛达药业有限公司违反国家税收征管秩序,为自己虚开发票,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虚开发票罪。被告人鲁江作为三被告单位虚开发票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具体经手开票事宜,其行为构成虚开发票罪。被告单位平昌华信益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适葵十葵生物有限公司、平昌康盛达药业有限公司犯虚开发票罪,共判处罚金人民币180 000元;被告人鲁江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七)陈绍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事二审刑事裁定书((2021)陕05刑终237号)

案情简介:2017年8月,张某甲(已另案)通过被告人陈绍华及董某甲(已另案)先后三次联系、介绍,以收取发票价税金额4.3%开票费用的方式,利用其控制经营的韩城市太兴精煤有限责任公司为湖南郴州市国龙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乌审旗盛禾煤业有限公司、山西运城和生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00余份。案发前,湖南郴州市国龙矿业有限公司已将其中7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8 985 710元,税额共计1 305 615.9元)申请认证并抵扣进项税款,后该公司因接到税务机关发票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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