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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应交多少增值税免税,购买二手车增值税税率

tamoadmin 2024-05-21 人已围观

简介1.企业销售二手车如何缴纳增值税销售二手车增值税税率具体如下:1、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是按9%来计算增值税;2、如果属于简易征收的企业,则是按5%来计算,小规模企业销售不动产,按5%计算缴纳增值税。3、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车辆的增值税税率选择,适用的情况具体是:分为征收率2%和征收率3%(1)当时购买的车辆用于不得抵扣项目,比如用于简易计税、免税项目或者专门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以

1.企业销售二手车如何缴纳增值税

二手车应交多少增值税免税,购买二手车增值税税率

销售二手车增值税税率具体如下:

1、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是按9%来计算增值税;

2、如果属于简易征收的企业,则是按5%来计算,小规模企业销售不动产,按5%计算缴纳增值税。

3、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车辆的增值税税率选择,适用的情况具体是:分为征收率2%和征收率3%

(1)当时购买的车辆用于不得抵扣项目,比如用于简易计税、免税项目或者专门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以及非正常损失等其他不得抵扣进项税的项目。处置可以享受3%减按2%计税的优惠;

(2)2013年8月之前购入的汽车,当时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因此在处置时可以享受3%减按2%计税优惠的;

(3)纳税人在购进车辆时为小规模纳税人,后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该车辆时可以享受3%减按2%计税优惠;

(4)营改增的纳税人,在纳入本地区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车辆,由于当时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因此现在处置的话,可以享受3%减按2%计税优惠。

(5)上述情况,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按照2%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但是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6)上述四种情况均可以放弃减税,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综上所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企业销售二手车如何缴纳增值税

作为汽车销售企业,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销售二手车时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销售二手车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一、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有关规定,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销售货物的行为,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减按2%。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三、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第17号,以下简称17号公告)规定,自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除上述行为以外,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23号公告)规定,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一)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预付货款;

(二)委托方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

(三)受托方按购买方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销售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销售二手车的账务处理

企业出售二手车,属于出售固定资产,收回出售价款,记入“固定资产清理”,清理完成后,相关损益记入“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1、转出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支付相关税费: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银行存款

3、收到出售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4、确认清理损益:

借: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清理/营业外收入

1、对于二手车经销企业.从事二手车经销纳税人销售收购的二手车,需要按照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2、非二手车经销企业,一般纳税人且车辆抵扣过进项税的,需要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且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非二手车经销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且是湖北地区是免征增值税的。4、非二手车经销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非湖北地区的纳税人需要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无论自己属于二手车经销企业还是非二手车经销企业,在进行销售车辆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我国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严格的缴纳增值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具有不同的纳税标准,一定要区分好自己是属于哪一种类型。

以某纳税人销售一辆二手车,价格是50000元(含税)为例,增值税处理办法及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如下:

1、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适用情形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买的按规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二手车。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纳入试点以后购买的按规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二手车。应纳增值税=50000/(1+16%)×16%=6896.55(元)。

2、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适用情形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已使用过的属于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二手车。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买的二手车。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纳入试点以前购买的二手车。一般纳税人销售非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如销售抵债方式取得的二手车)。从事二手车经销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的二手车。应纳增值税=50000/(1+4%)×4%/2=961.54(元)。

3、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情形为: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已使用过的二手车。应纳增值税=50000/(1+3%)×2%=970.87(元)。

4、免征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免征增值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六条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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