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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调表退车,二手车市场买到调表车怎么办

tamoadmin 2024-06-30 人已围观

简介1.卖了一辆二手车给车商,前任车主调表,因为车子在我手上只有一个月,我并不知情,合同签了我要负责吗?2.买了辆被调表的二手车可以起诉卖家吗买到调表车没有合同可以起诉。买了辆被调表的二手车,只要证据确凿是可以起诉卖家,要求卖家退车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是没有问题的。如果买卖合同上明确标注了公里数等具体数字,而调表前实际数字与合同承诺数据不一致的,可以要求退车。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卖家退车并赔偿因此造

1.卖了一辆二手车给车商,前任车主调表,因为车子在我手上只有一个月,我并不知情,合同签了我要负责吗?

2.买了辆被调表的二手车可以起诉卖家吗

二手车调表退车,二手车市场买到调表车怎么办

买到调表车没有合同可以起诉。

买了辆被调表的二手车,只要证据确凿是可以起诉卖家,要求卖家退车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是没有问题的。如果买卖合同上明确标注了公里数等具体数字,而调表前实际数字与合同承诺数据不一致的,可以要求退车。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卖家退车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汽车调表是否违法具体如下:

调表严格来说是属于违法,如果调表后卖给不知情的消费者是构成欺诈,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等途径来讨回公道。

“调表”立法中最难的问题是取证,如何证明调表问题。在中国目前品牌4S店的查询开放逐步完善,保险公司记录也逐步放开,类似国外的维修保养记录查询平台也正在日益完善,同时国家相关的部门和法律法规也要求信息公开透明化,在互联网时代,车辆 里程 表“是否准确”或者历史记录并不是多困难的问题,在我看来不是行不行,而是想不想,只有这些放开或者说合理 商 业化,取证有通道,才能切实保证消费者权益。

综上所述,买了辆被调表的没合同,只要证据确凿是可以起诉卖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卖了一辆二手车给车商,前任车主调表,因为车子在我手上只有一个月,我并不知情,合同签了我要负责吗?

法律分析:如果买卖合同上明确标注了公里数等具体数字,而调表前实际数字与合同承诺数据不一致的,可以要求退车。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卖家退车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买了辆被调表的二手车可以起诉卖家吗

要负责的,不过可以协商。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三十七条 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处,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 三十一、 将第五十一条改为第五十九条,修改为:“经营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此外,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本决定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可以。

如果买卖合同上明确标注了公里数等具体数字,而调表前实际数字与合同承诺数据不一致的,可以要求退车。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卖家退车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在诉讼领域,为家庭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家用汽车的,其权益应受《中华(参数|)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

2013年10月修正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加大了对欺诈行为的惩罚力度,消费者以销售者存在民事欺诈要求三倍赔偿之诉讼亦开始频繁出现,并呈增多之势。

然而,有关汽车消费中民事欺诈的认定,考量到汽车销售的流程较长、环节较多,影响消费者是否购买车辆的因素也相对较多,想要认定欺诈也并非易事。

对于欺诈的认定,一般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六十八条作为判断标准,即在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因此,在汽车消费中,要认定存在欺诈须满足两个构成要件:

一是销售者存在故意告知虚假情形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事实;

二是消费者因销售者的行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只有上述两个要件同时满足的情况下,才能认定销售者存在欺诈,并进而适用三倍赔偿的规定。

扩展资料: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保障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二手车经营活动或者与二手车相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下同)、挂车和摩托车。

第三条二手车交易市场是指依法设立、为买卖双方提供二手车集中交易和相关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二手车经营主体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的企业。

第五条二手车经营行为是指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等。

商务部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二手车流通总则

文章标签: # 可以 # 二手车 # 消费者